索引号: | 4311000004/2021-0163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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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告
为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相关要求,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于2021年6月组织市直文旅广体系统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制定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我单位起草制定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16号)、《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印发<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文旅广体发〔2020〕14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全民阅读促进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23号)3件规范性文件,均未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央精神不相符、不衔接、不适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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