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4/2022-0189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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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3.18”全国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之际,为进一步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文化法规意识,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四进”活动。
一、宣传进机关 坚决落实中央两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市直机关单位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大力宣传文化市场相关法规政策,推送信息200余条。同时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对市、县两级执法队伍32名业务骨干开展为期3天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封闭式集训,推动支队执法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宣传进社区 针对当前群众关注的“无证涉旅经营行为”“侵权盗版”“不合理低价游”等文旅市场热点问题,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倡议书、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将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以图文结合和典型案例的形式展现给广大群众,让文化市场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妇孺皆知。
三、 宣传进企业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全市文旅经营企业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制作发放法制宣传手册,明确各类文化经营场所法律红线,增强文旅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全市文旅市场的规范与繁荣。
四、法制宣传进校园 通过开展“护苗2022· 绿书签”校园宣传活动,倡议全社会共同参与“护苗”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远离“黄”与“非”,自觉拒绝盗版,远离文化垃圾,远离不健康网站,保护未成年人文化权益、净化网上网下文化环境。
宣传活动日共出动宣传车30台次,设置宣传展板90余块,发放宣传手册、倡议书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通过此次文化法制宣传四进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文化市场法规政策,增强了文化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有力促进了全市文化市场的规范与繁荣,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