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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23/2017-00119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博物馆 发文日期: 2018-04-23
名称: 新田文庙——永州市省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
文号 :    
新田文庙——永州市省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
2018-04-20           来源: 市文物处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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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为清。位于湖南省新田县龙泉镇。庙内建筑构件雕饰精湛并具有浓厚的地方风格。     始建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现存建筑系清光绪二十年(1894)重修。新田文庙坐东向西,占地2500平方米,沿中轴线建有泮池、棂星门、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及左右厢房。其建筑虽然小巧精致,但结构完整且保存完好。庙依山势而建,大成门、大成殿雄伟壮观。庙内有反映清代永州八县城廓风俗的雕刻图板,现保存完好的《道州古城图》和《永州古城图》,其山水、街衢、巷道、城墙、塔楼、府衙、民居、寺庙、舟船、车马、官宦、百姓,无不细致描述,刻画精妙,有若一幅幅生动的历史、风俗画卷。崇圣祠内保存《御制平定准噶尔告成太学碑》,详细记载了平定准噶尔叛乱的经过,    1934年中央红军长征写在文庙围墙上的“共产党十大政纲”亦保存完好。     2002年5月19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编号为61-20。其保护范围:从文庙外墙基起,至东、南、北各处15米及西26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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